徵地補償費分為三部分,除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所有外,另外兩部分的補償費原則上個人是可以將其視為某種財務收入的。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農村徵地補償款不屬於遺產。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個人可以將徵地補償費做收入,徵地補償費分為三部分,除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所有外,另外兩部分的補償費原則上個人是可以將其視為某種財務收入的。
徵地補償費是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徵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地補償款是不需要繳稅的。政府徵收集體土地,公司獲得補償,不徵收“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管理處:企業如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從政 ...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徵地補償款發放時間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 ...
徵地補償款糾紛的證據主要包含:
1、土地徵用補償款分配相關資料。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歸屬相關資料。
3、安置補助費的分配相關資料。主要針對失地農民和村集體產生的土地糾紛證據的問題,一旦產生徵地補償款分配糾紛問題,應及時準確的收集以上資料。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 ...
1、房屋被拆除(或徵收)後得到的補償款,是對被拆遷(或徵收)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賠償,理應歸被拆遷(或徵收)人所有。
2、被拆遷(或徵收)人為二人以上的,按其對被拆房屋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分割。
3、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透過協商妥善安置。 ...
將徵地補償款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公平的,不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歸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
1、土地補償款的取得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資格的人,不應享有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2、從保護失地農民角度來說,土地補償款應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
國家在徵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應由徵地單位直接支付給被徵地方,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給村民個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收土地 ...
家庭成員徵地補償款的分配原則:
1、家庭內部分配問題,由家庭內部自行解決。原則上誰“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時其作為家庭成員分配到了應有的一份土地)誰就有權利分到錢。
2、出嫁女分配問題。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土地被徵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孃家有地的,出嫁女有權獲得補償款。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