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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徵地補償款是否要分割

離婚時徵地補償款是否要分割

  將徵地補償款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公平的,不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歸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

  1、土地補償款的取得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資格的人,不應享有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2、從保護失地農民角度來說,土地補償款應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只有具備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補償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補償款是對夫妻一方因土地徵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種補償,具有專屬於特定人身的性質。

離婚徵地補償款應當如何分割

  徵地補償款是對被徵地農民因失去耕地的補償,是失去土地的農民今後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徵地補償款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公平的,不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歸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徵地補償款要繳稅嗎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地補償款是不需要繳稅的。政府徵收集體土地,公司獲得補償,不徵收“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管理處:企業如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應併入應納稅所得稅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徵地補償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徵地補償款發放時間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 ...

離婚房貸沒還清如何分割房產證

  該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無論由哪一方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均應由該方給予另一方房產價值一半的補償。因此,如果雙方能夠協商解決房產歸屬問題,該房產的分割並不困難。比如由一方取得房產支付對方補償金並承擔銀行剩餘債務即可。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而透過訴訟解決房產歸屬的,由於該套房屋雖然取得了房產證但 ...

徵地補償糾紛的證據主要有哪些

  徵地補償款糾紛的證據主要包含:   1、土地徵用補償款分配相關資料。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歸屬相關資料。   3、安置補助費的分配相關資料。主要針對失地農民和村集體產生的土地糾紛證據的問題,一旦產生徵地補償款分配糾紛問題,應及時準確的收集以上資料。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 ...

離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在離婚時,夫妻雙方所爭議的房屋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只享有房屋佔有、使用的權利,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使用,後期所爭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此時房屋權屬已經明確,可以 ...

個人的徵地補償是收入嗎

  徵地補償費分為三部分,除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所有外,另外兩部分的補償費原則上個人是可以將其視為某種財務收入的。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 ...

徵地補償歸誰所有

  1、房屋被拆除(或徵收)後得到的補償款,是對被拆遷(或徵收)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賠償,理應歸被拆遷(或徵收)人所有。   2、被拆遷(或徵收)人為二人以上的,按其對被拆房屋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分割。   3、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透過協商妥善安置。 ...

集體土地徵地補償應支付給誰

  國家在徵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應由徵地單位直接支付給被徵地方,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給村民個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