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計算前8個月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8/12。
(2)再計算後4個月應納稅額:後4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後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4/12。
(3)全年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後4個月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開啟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掃碼登入或輸入賬號密碼登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點選【單位辦稅】進入【集中申報】辦稅選單。選擇要辦理集中申報的企業,進入集中申報業務辦理頁面。然後點選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選擇全部員工資訊,然後按提示步驟做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申報。
1、2019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將於2020年3月至6月開展,請未填報專項附加稅的納稅人透過個人所得稅綜合APP及時填報,以便辦理補退稅。
2、“個人所得稅”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稅收管理、個稅申報系統手機應用,從2019年起,所有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納稅人都可以下載手機版APP,核實自己資訊和身份後,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完成自己的稅務申報義務。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透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透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 ...
1、2019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將於2020年3月至6月開展,請未填報專項附加稅的納稅人透過個人所得稅綜合APP及時填報,以便辦理補退稅。
2、“個人所得稅”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稅收管理、個稅申報系統手機應用,從2019年起,所有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納稅人都可以下載手機版APP,核實自己資訊和 ...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彙算清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 ...
每年到一定的時間都會進行個稅彙算清繳,那麼什麼人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呢?據瞭解,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人以及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的群體。
個稅 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彙算清繳?
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包括以下情形: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1 ...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對勞動者進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而徵收的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標準是: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 ...
一是按單價算稅,結果=單價*(1+4%)=148*(1+4%)=153.92元,一是按票面金額算稅,結果=單價/(1-4%)=148/0.96=154.17元。按哪種方法算稅,就要看雙方是怎樣定的。
稅點,起稅點的簡稱,又稱"徵稅起點"或"起徵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徵稅物 ...
個稅是員工工資-5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月所得是否超過起徵點的5000作為依據,超過5000則需要按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個稅法的相關規定,員工繳納的稅款要向稅務機關申報,其繳納的稅款應在繳納當月應徵入國庫,同時還相關稅務機關也要對每筆稅收進行申報、繳納和記載等。
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