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不是當月申報當月的。
凡在當月申報期內辦理當月稅款所屬期扣繳申報的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當月扣繳當月申報”扣繳義務人)為此次需要規範的扣繳義務人。
依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以及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放工資的次月15日內辦理扣繳或預扣繳申報。
個稅不是當月申報當月的。
凡在當月申報期內辦理當月稅款所屬期扣繳申報的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當月扣繳當月申報”扣繳義務人)為此次需要規範的扣繳義務人。
依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以及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放工資的次月15日內辦理扣繳或預扣繳申報。
個稅的申報是當月報上月的稅。
(1)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稅款,都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2)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徵,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3)採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等特定行業以及財政部確定的其他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款,按月計徵,自年度終了30日之內,合計其全年工資、薪金所得,再按12個月平均並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多退少補;
(4)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30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人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後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3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5)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年度終了30日內,將應納稅款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雖然個稅有所減免,導致部分人不需要交稅,但是個稅零申報並不等於沒有繳納稅費或者中斷稅費,其實在購買商品,或者工作中都會代繳稅費,立法的原則是為了讓人民有更強的獲得感,所以人民的權利是不能減的,所以個稅零申報不會影響買車買房。
日前有媒體報道,在新的個稅法實施後由於起徵點”提高和專項扣除的政策的實施,部分納稅人實際納稅額為0,或將影響部分納稅人的連續納稅,導致失去在一些城市購房、購車搖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