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是證明欠款事實最直接的證據,如果沒有欠條的話,當事人能夠提供其他直接或間接的證據證明欠款事實的存在也是可以的。如:借款合同、補充協議、對賬單/收發貨單、銀行轉賬憑證、發票、簡訊、微信記錄等,欠款產生的法律關係基礎不同,證據內容會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欠條是證明欠款事實最直接的證據,如果沒有欠條的話,當事人能夠提供其他直接或間接的證據證明欠款事實的存在也是可以的。如:借款合同、補充協議、對賬單/收發貨單、銀行轉賬憑證、發票、簡訊、微信記錄等,欠款產生的法律關係基礎不同,證據內容會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可以起訴。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起訴。可以透過其他證明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對方欠錢沒有欠條,可以選擇其他的一些東西作為證據,比如錄音、付款憑證等等。也就是說,在欠條訴訟當中,欠條並不是作為唯一的證據存在,當然欠條的證明力肯定是比其他證據要強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