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沒按手印能起訴,借條不以按手印為生效條件。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借條沒按手印能起訴,借條不以按手印為生效條件。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借條上只要有簽字,即便沒有按手印也不影響借條的成立和效力。
首先,如果借貸雙方簽訂書面借貸合同,則借貸合同自借貸雙方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時成立;其次,如果雙方不是同時簽字、蓋章的,則借貸合同在後一方簽字、蓋章時成立;
所以,自然人是否簽字是影響合同成立的關鍵,在簽字存在的情況下,手印並非必要。但是在當事人不會或者不能書寫的情況下,可以採取按手印的方式,此時按手印與簽字有同樣的效力。
簽字按手印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是雙方自主意思表示,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