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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財產公證需什麼手續

做財產公證需什麼手續

  在我國,財產公證它分為兩種,一種是婚前的,一種是婚後的。辦理財產公證需要攜帶齊全的資料到公證處進行辦理。所需手續跟步驟主要是如下幾點:

  第一、準備以下的公證的材料。包括個人的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戶口本,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第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比如說房產證,在沒有拿到產權證的,需要帶上購房合同和付款的發票等;

  第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財產的協議書。

  準備好上述材料之後,雙方是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的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公證申請被受理之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是否合法;在確認合法之後,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或者婚後的財產協議書上簽名確認該真實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27條規定: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婚後夫妻雙方可以做財產公證嗎

  婚後夫妻雙方可以做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婚後如何做財產公證

  雙方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並且要攜帶下列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25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宣告、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婚後可以財產公證

  一般,財產公證都是在婚前,婚後很少有做財產公證的。   財產公證的目的不是為了離婚時分清各自的財產,而是為了保護夫妻雙方合法的利益。   雖然夫妻結婚後是可以做財產公證的,但是要考慮雙方的意思,   夫妻之間要多進行溝通和商議,不能一意孤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 ...

哪些財產沒有必要婚前公證

  沒有必要婚前公證的財產是: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2、婚後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籤的。   【法律依據】   ...

哪些人最有必要婚前財產公證

  有必要做婚前財產公證的群體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再婚者;   2、男女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   3、經商辦企業的夫婦;   4、戀愛期間購買房產準備結婚的年輕夫妻。   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 ...

個人財產公證怎麼

  個人財產公證主要有以下流程:   1、當事人要準備好有關材料。   2、準備好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 ...

離婚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辦理公證的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字;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辦理公證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上幾種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 ...

什麼財產有必要婚前財產公證

  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 ...

復婚財產共有公證

  公正與否雙方可以協議約定,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   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