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轉讓糾紛管轄法院從以下三點確定:
1、受讓人將取代原債權人即轉讓人的地位而成為訴訟當事人,原法律關係消滅,而產生了一個新的法律關係。
2、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
3、債權轉讓協議管轄的原則。
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債權轉讓的管轄法院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確定:
1、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對債權轉讓債權人轉讓債權從法律關係的角度講,新的債權人即受讓人將取代原債權人即轉讓人的地位而成為訴訟當事人,原法律關係消滅,而產生了一個新的法律關係。在此情況下,新的債權人提起的訴訟,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所謂債權轉讓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根據訴訟標的或標的物所在地確定管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債權轉讓協議管轄的原則,協議管轄也叫約定管轄。
確定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法院: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首先看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是否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有過約定的從其約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若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沒有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屬於合同糾紛的範疇,原告有擇地訴訟選擇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民間借貸”屬於三級案由,置於二級案由“借款合同糾紛”中,因此,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屬於借款合同糾紛。對於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民訴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 ...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散公司訴訟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辦事機構所在地不明確的,由其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辦事機構所在地不明確的,由 ...
訴訟離婚,管轄法院的確定:
1、級別管轄:由基層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地域管轄:
原則上,離婚案件,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存在例外情況,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 ...
確定現役軍人離婚管轄法院的方式是,一般的訴訟離婚案件採用原告就被告原則,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 ...
網購糾紛由買東西的人的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資訊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透過資訊網路交付標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透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
請求支付撫養費案件的受訴法院的確定:
1、級別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原則上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
2、地域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