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責任保險,又稱“勞工賠償保險”,是僱員在僱傭期間受到人身傷害或患職業病時,依法由僱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責任保險。
僱主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僱主,該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僱主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僱主責任險能幫助企業規避勞動用工的風險,一旦僱員發生需要僱主承擔賠償責任的事故,這個保險就能幫僱主緩解經濟賠償上的壓力。
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同時也是保險人承擔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賠償金額的最高限額。
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保額、不同企業規模、不同的生產型別、不同的生產環境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收費標準是完全不相同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費=年基準保費*人數規模調整係數*風險調整係數。以河南非煤礦山的露天礦50萬保額為例,大型企業的基礎保費範圍是126000元—373200元,中型企業的基礎保費範圍是31500—104000元,小型企業的基礎保費範圍為9460—21500元。
同等責任保險公司賠付一般涉及到第三者損失的賠償,都是先透過交強險來理賠。
交強險不論責任大小分為兩種:單方全責、雙方有責。單方全責:全責方承擔無責方損失,人傷1.1萬,財產2000元,死亡殘疾11萬,無責賠付由全責代賠;
雙方有責(主次、同等):該賠付專案不論責任大小,只要有責任,就構成交強險賠付 ...
精神損害賠償是因侵犯人格權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醫療責任保險賠償有精神賠償金。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的含義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
1、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方式,這種方式將保險責任期限延長了。簡單來說,這種承保方式是保險人僅對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的職業責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賠負責,而不論受害方是否在保險有效期內提出索賠。
2、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方式。這種承保方式實質上是使保險時間前置了,從而使職業責任保險的風險較其他責任保險的風險更大 ...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責任保險的第三人,是責任保險單約定的保險合同當事人和關係人以外的、對被保險人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責任保險的賠償,取決於第三者對被保險人的賠償請求。被保險人受到第三者的賠償請求並只有在損害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才承擔對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
所謂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向有關保險公司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後,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額,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意外事故 ...
1、各種公眾活動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
2、各種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
3、各種運輸工具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或駕駛員。
4、各種需要僱用員工的法人或個人。
5、各種提供職業技術服務的單位。
6、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