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童工一般指的是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僱傭童工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單位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如果情節嚴重,會弔銷其營業執照。如果僱傭童工的行為構成犯罪,就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一般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童工一般指的是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僱傭童工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單位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如果情節嚴重,會弔銷其營業執照。如果僱傭童工的行為構成犯罪,就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一般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僱傭童工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犯法。該行為是違反治安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