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張法施工,是指在澆築混凝土構件之前,張拉預應力筋,將其臨時錨固在臺座或鋼模上,然後澆築混凝土構件,待混凝土達到一定強度(一般不低於混凝土強度標準值的80%),預應力筋與混凝土間有足夠粘結力時,放鬆預應力,預應力筋彈性回縮,藉助於混凝土與預應力筋間的粘結,對混凝土產生預壓應力。先張法多用於預製構件廠生產定型的中小型構件。
先張法施工,是指在澆築混凝土構件之前,張拉預應力筋,將其臨時錨固在臺座或鋼模上,然後澆築混凝土構件,待混凝土達到一定強度(一般不低於混凝土強度標準值的80%),預應力筋與混凝土間有足夠粘結力時,放鬆預應力,預應力筋彈性回縮,藉助於混凝土與預應力筋間的粘結,對混凝土產生預壓應力。先張法多用於預製構件廠生產定型的中小型構件。
先張法施工工藝標準:
先張法施工是在臺座上先將鋼筋用張拉裝置張拉到控制應力,並將張拉的預應力筋臨時錨固在臺座或鋼模上。然後澆築混凝土,待混凝土達到一定強度後,剪斷或放鬆鍋筋。鋼筋在回縮時擠壓棍凝土,依靠鋼筋與淮凝土之間的枯結力使混凝土構件獲得瑣壓應力的施工方法。由於臺座承受頂應力筋的張拉能力較有限。因此先張法施工適用於生產中小型預應力混凝土構件。如預應力空心板、屋面板、吊車梁、鑲條等。
先張法生產構件可採用長線臺座法,一般臺座長度在50至150米之間,或在鋼模中機組流水法生產構件。先張法生產構件,涉及到臺座、張拉機具和夾具及先張法張拉工藝,
六法全書是國民黨法學家習慣上將國民黨法規分為六類,仿照日本等國,彙編在一起而成的,亦稱《六法大全。》它是國民黨政府六種法律的彙編,也是其成文法的總稱。六法的體系為:憲法、民商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它構成了國民黨政府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內容上較為完備。
國民黨統治時期的六個門類的法律法規彙編。學界有不同說法,主要觀點有兩種,民國初立法採用民商分立原則,六法有憲法、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之說;1929年之後,立法採用民商合一原則,六法有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之說,後者為學界主流觀點。
六法全書,作為統治人民的法統,並三令五申地督促各省、市政府印發各區、鎮、鄉公所及民眾教育館、電影院、報社等進行宣傳。王耀武任山東省主席期間,在省政府機關報《山東新報》上分期登載《六法全書》,並飭令省高等法院和各地方法院工作人員,隨時抄錄、熟記,以學習掌握六法全書水平高低,作為甄拔、晉升的依據之一。
近代世界法律有兩大法系,海洋法系,以英、美為代表;大陸法系,以法、德為代表,日本和當時的中國的六法均屬之;兩大法系在全世界的影響,大致各佔一半。大陸法系國家的基本法律制度,都可以簡稱六法,因此,六法全書的名稱,實際上涵蓋了世界上半數以上的國家,甚至蘇聯的立法也可以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