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民從2006年開始不再需要向國家交公糧了。因為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所謂“公糧”就是農業稅的俗稱,農業稅是指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交公糧的歷史至少在中國維持了兩千三百年以上。我國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標誌中國進入改革開放轉型新時期。
我國農民從2006年開始不再需要向國家交公糧了。因為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所謂“公糧”就是農業稅的俗稱,農業稅是指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交公糧的歷史至少在中國維持了兩千三百年以上。我國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標誌中國進入改革開放轉型新時期。
中國全面免除農業稅時間是2006年1月1日。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經表決決定,《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交公糧的歷史淵源有近和遠兩種情況。
遠的要從商鞅變法說起,那時是中國的戰國時期,做為法家的商鞅為了實行兼併戰爭的需要,在秦孝公的支援下在秦國變法。主要內容就是圍繞耕戰,制定政策法規然後堅決實施。交公糧就是其中一種,秦國民眾除了到軍隊服役的,絕大數要種糧,而且收成好壞也可以評功受爵。後來的漢也受到此影響,對農民的稅收往往是糧食,之後各代沿用。
從2006年開始不交公糧。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所謂“公糧”就是農業稅的俗稱,農業稅是指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交公糧的歷史至少在中國維持了兩千三百年以上。我國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標誌中國進入改革開放轉型新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