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不存在連帶責任。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就有償還義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款規定: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不存在連帶責任。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就有償還義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款規定: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失蹤人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後,失蹤者的直系親屬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失蹤者的關係證明檔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情況,公安機關接到相關報案後,就會將失蹤人員的相關資訊錄入全國失蹤人員資訊系統。
《公安機關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規定》第三條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的內容和目標是,公安機關按照工作要求,依託資訊網路和計算機技術,對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有關資訊進行收集管理、查詢比對和綜合應用,以儘快查明失蹤人員下落,為偵查破案提供線索和依據。
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由失蹤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失蹤地不能確定的,由失蹤人員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
欠錢不還可以先與對方協商,約定分期還款。協商不成需要透過訴訟解決,只能訴諸法律解決。如果指的是工資,給用人單位工作,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是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並預交案件受理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