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是不吃肉的。
因為兔子是食草性動物,而且兔子其腸胃特點不能適應高脂肪、高水分食品的消化,包括很多含油大的食品均是不能食用的,例如巧克力、泡麵、麵包以及蛋類、含葷油的食品等。兔子吃了肉類食品及含油量大的食品,會造成嚴重的腸胃疾病。任何違反動物生活習性的飼養方法,都是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
兔子是不吃肉的。
因為兔子是食草性動物,而且兔子其腸胃特點不能適應高脂肪、高水分食品的消化,包括很多含油大的食品均是不能食用的,例如巧克力、泡麵、麵包以及蛋類、含葷油的食品等。兔子吃了肉類食品及含油量大的食品,會造成嚴重的腸胃疾病。任何違反動物生活習性的飼養方法,都是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
飲食清淡是可以適量吃肉的。
清淡飲食不等於完全不吃肉,而是要在食物多樣化的基礎上,合理搭配營養,將動物性食物、食用油和鹽限制在合理範圍內,避免過多地使用辛辣調味品。科學的清淡飲食方式有助於保持健康,適用於絕大多數人,尤其是有高血脂、肥胖、胃腸疾病、心腦血管問題以及手術後的病人更應清淡飲食。清淡飲食的具體方式因人而異。
回族不吃什麼肉 回族不吃豬肉嗎
回民不吃豬肉、馬肉、驢肉、騾肉、狗肉等。回民一般指回族,回族人都信奉伊斯蘭教,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禁食豬、馬、驢、騾、狗和一切自死的動物、動物血,禁食一切形象醜惡的飛禽走獸,無論牛、羊、駱駝及雞禽。
回族是我國人口較多的一個少數民族,總人口10586087人(2010年,不包括臺灣省),全國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有分佈。寧夏回族自治區是其主要聚居區,全區擁有回族人口186.25萬,佔全國回族總人口的18.9%。另外,回族人口在20萬以上的地區還有:北京、河北、內蒙古、遼寧、安徽、山東、河南、雲南、甘肅和新疆等。
回族在飲食習慣、服飾裝飾、誕生命名、成年儀式、婚姻和喪葬、節日等習俗上,都有濃厚的伊斯蘭教色彩。回族還有不少禁忌,比如禁食豬、馬、驢、騾、狗和一切自死的動物、動物血,禁食一切形象醜惡的飛禽走獸,無論牛、羊、駱駝及雞禽。以上動物的肉都需要經阿訇或做禮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後屠宰,否則不能食用。
回族為什麼不吃豬肉
回族不吃豬肉的原因有兩個,第一個是因為回族人信仰伊斯蘭教,伊斯蘭教的古蘭經中提到“血液、豬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第二個回族不吃豬肉代表他們拒絕不良的生活習性。
回族的禁忌習俗
回族的禁忌習俗,主要有三大類:
在飲食方面,禁食豬、狗、驢、騾、馬、貓及一切兇猛禽獸,自死的牲畜、動物以及非伊斯蘭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菸、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
在社會行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貸,玩賭等。
一、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群眾最為敏感的一個問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慣中最主要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無論遇到什麼壓力和阻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二、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兇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誦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禁食血液
在伊斯蘭教還未產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於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自死物
是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種經驗,怕食物中毒,後來被寫進《古蘭經》,帶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在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慾之性,有累於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後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
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清代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聖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汙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鷂、鷙、刺蝟、熊、蛇、田雞、黃老鼠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保全生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匐或懂得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定製,即宰前,要洗大淨和小淨。如宰牛、羊、駝時,須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和一條後腿。並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太斯米耶”:“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後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淨血液之後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臺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於這條禁令有悻於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鱗蚧、螃蟹、魴鯊、鯨、鰵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鯉、鯽、草、鏈等魚。對這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氣在水,離開水,血氣之性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來宰”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