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資訊交易罪立案標準
內幕資訊交易罪立案標準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個人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資訊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洩露該資訊,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侵犯公民資訊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串通投標罪立案標準有哪些
串通投標罪,指投標者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或者投標者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串通投標罪立案標準有: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招標活動的參加人採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
騙取出口退稅罪立案標準
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204條,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
非法搜查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手段惡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造成財物嚴重損壞的;
3、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與涉 ...
行賄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行賄罪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
綁架勒索罪立案標準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綁架 ...
敲詐勒索罪立案標準
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
以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的相關規定,行為人 ...
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怎麼規定的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標準:
(1)將挪用的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較大”即數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2)如果將挪用的公款進行非法活動的,挪用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 ...
職務侵佔罪立案標準是什麼樣的
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