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波蘭的肖邦國際鋼琴比賽;
2、俄羅斯的柴科夫斯基國際鋼琴比賽;
3、英國的利茲國際鋼琴比賽;
4、美國的範·克里本國際鋼琴比賽;
5、美國的吉娜·巴考厄國際鋼琴比賽;
6、以色列的魯賓斯坦國際鋼琴比賽;
7、日本的賓松國際鋼琴比賽;
8、德國的慕尼黑國際音樂比賽;
9、奧地利貝多芬國際鋼琴比賽;
10、澳大利亞的悉尼國際鋼琴比賽。
1、波蘭的肖邦國際鋼琴比賽;
2、俄羅斯的柴科夫斯基國際鋼琴比賽;
3、英國的利茲國際鋼琴比賽;
4、美國的範·克里本國際鋼琴比賽;
5、美國的吉娜·巴考厄國際鋼琴比賽;
6、以色列的魯賓斯坦國際鋼琴比賽;
7、日本的賓松國際鋼琴比賽;
8、德國的慕尼黑國際音樂比賽;
9、奧地利貝多芬國際鋼琴比賽;
10、澳大利亞的悉尼國際鋼琴比賽。
1、禁忌:賽員必須赤足,女子不能接觸擂臺,拳師賽前忌與婦女接觸。
2、計分:每場比賽規定若干回合。每回合限時三分鐘,中間休息二分鐘,凡擊中、踢中或膝、肘撞中對方,或以任何行動使對方能力削弱而不犯規者,均可得分。回合中,任何一方獲得5分者,即作勝論。統計五個回合中。凡擊倒、跪倒、或雖挺立但不能繼續比賽時,作敗論。擊倒由公證人數至“10”而不能再起立應戰者,作敗論。凡被擊出擂臺之外,負1分。由公證人數至“10”而未能及時返回擂臺,作敗論。 鐘聲發出響聲,表示一個回合開始,而其中一方不能繼續應賽者,作敗論。
3、犯規:凡犯下述舉動者,皆以犯規論。 將對方擊倒後,仍繼續行扭打、拋擲、撞擊或向對方吐痰、口咬、足踢等插對方的眼部。用擒拿手法,反扭對方關節。攻擊下陰,鎖對方頸部。
1、場順序是根據運動員所要的重量、事先抽籤順序和舉過的次數來排定的。試舉時所要重量輕的先舉。如果第一次試舉重量相同,籤號小的先舉。如果第2、3次試舉重量相同,試舉次數少的先舉。如果試舉次數一樣,則上次先舉的仍先舉。
2、比賽場上的槓鈴重量只能增加不能減少。每次試舉成功後,必須增加1公斤的倍數。
3、奧運會比賽是以抓舉和挺舉之和的總成績來確定名次的。如總成績相同,體重輕的名次列前。如體重又一樣,那麼先完成總成績的名次列前,不允許並列名次。
4、運動員的試舉時間規定為1分鐘。從點到運動員名字或場上加重員加重結束,以兩項結束的時間為準開始計時。如某個運動員連續試舉則為2分鐘。在此時間內槓鈴沒有提過膝部即判為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