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鑑定有幾類情況,一類是刑事責任方面的指輕微傷、輕傷、重傷。二是民事賠償責任方面的,傷殘等級鑑定。
2、根據你所說,是否構成殘疾,要看無名指骨折後的治癒及恢復情況,治療結束後,該無名指的功能是否恢復,影響其功能的程度等。你可先向當地法醫請教,然後再作是否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3、如果需要做鑑定,應向有資質的鑑定機構提出,並提供病歷、疾病診斷證明、拍片報告等與傷情有關的資料
4、傷殘等級的高低決定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的多少,對營養費,護理費等費用並無太大的影響。
1、司法鑑定有幾類情況,一類是刑事責任方面的指輕微傷、輕傷、重傷。二是民事賠償責任方面的,傷殘等級鑑定。
2、根據你所說,是否構成殘疾,要看無名指骨折後的治癒及恢復情況,治療結束後,該無名指的功能是否恢復,影響其功能的程度等。你可先向當地法醫請教,然後再作是否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3、如果需要做鑑定,應向有資質的鑑定機構提出,並提供病歷、疾病診斷證明、拍片報告等與傷情有關的資料
4、傷殘等級的高低決定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的多少,對營養費,護理費等費用並無太大的影響。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設立的高檢院辦公廳刑事技術室,1988年刑事技術室升格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局,同期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北京市國家安全域性司法鑑定中心:是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鑑定機構,並已在當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了備案登記。中心主要從事法醫類、物證類和聲像資料的鑑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質專家型鑑定人隊伍,以及先進、可靠的檢測、檢查裝置和設施,工作場所、工作環境符合相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依託司法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設立。始建於1932年,是我國近代法醫和司法鑑定的發源地。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後更名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為基礎成立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透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鑑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鑑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儲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鑑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鑑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鑑定事項有關的鑑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