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點半到九點是6.5個小時,小時(hour)是一個時間單位。小時不是時間的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時間的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是秒),而是與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相協調的輔助時間單位。除閏秒外,一小時一般等於3600秒,或者60分鐘,或者1/24天。
兩點半到九點是6.5個小時,小時(hour)是一個時間單位。小時不是時間的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時間的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是秒),而是與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相協調的輔助時間單位。除閏秒外,一小時一般等於3600秒,或者60分鐘,或者1/24天。
下午5點到第二天凌晨2點共9個小時。一天有24個小時。入夜12點(即0點,24點)是一天計時的結束(24點),同時又是第二天計時的開始(0點)。下午5點距離當天結束還有7個小時,加上第二天開始的2個小時(即到凌晨2點),一共是9個小時。
8點到10點,如果是24小時計時,8點到10點是兩小時。如果是12小時計時,有兩種可能,一是兩小時,二是14小時。小時是一個時間單位。小時不是時間的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而是與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相協調的輔助時間單位。除閏秒外,一小時一般等於3600秒,或者60分鐘,或者1/24天。
人類日常生活的時間度量一般是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的,例如一天中的時刻,如早晨8點就是一天中的第八個小時。中華民國成立以前,採用十二地支計時,地支既表示年、月、日,也表示時,將一天分為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時辰。中華民國成立以後,採用公元記年、月、日、時,同時又保留中國的陰曆,公元記時,把一天分成24個時辰,比傳統的十二個時辰小一倍,故稱之為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