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屬於國家機關編制,不需要繳納相關的違約金。只有在企業、公司和國營單位工作的人需要繳納違約金。
並且在試用期無論是哪個單位工作的員工解除勞動合約都是不需要繳納相關的違約金,如果需要繳納違約金那麼就違法了我國的勞動法了。
《公務員法》中有關公務員辭職的那章裡公務員部的辭職情形的第一條就是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所以你辭職沒有關係的,也不會要求交什麼費用。就看組織上批不批了。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的,後果就是一年後視為取消錄用,自己再找工作就是了。
【法律依據】
根據《公務員法》第八十六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考上公務員之後,需要辦理辭職手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提前三十天則有可能發生需要繳納賠償金的情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不需要繳納違約金。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僅僅在兩種情況下需要支付違約金:1、違反了保密協議或者競業禁止協議;2、勞動者接受了用人單位特定的培訓或者福利待遇後違反了服務期的約定。因是應屆畢業生,產生前述情形機率小,是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但應屆生往往社會經驗不足,碰到此類問題經常會不知所措,建議面臨此類問題時,保持鎮定不要向對方支付任何所謂的違約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員工自己提出辭職不需要付違約金,只有以下兩種情況,勞動者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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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交納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 ...
高校在編教師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信即可。
注意: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送達和移交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如果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根據《勞動法》第31條和《勞動合同法》 ...
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付違約金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付違約金的。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如果在試用期期間,沒有履行正常的辭職手續,並且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進行一定的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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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提前還房貸其實是一種違約行為,有的人關心違約金的問題,那麼提前還房貸要交違約金嗎?其實關於提前還房貸違約金,各銀行的規定都不一樣,下文就來帶大家瞭解一下。
1、招商銀行:貸款不滿一年提前還款,收取不低於實際還款額三個月利息,貸款滿一年後提前還款,收取不低於實際還款額一個月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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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不用交合同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