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死亡債務的清償有兩種情形:
1、屬於法人個人債務,欠債人的繼承人若要繼承遺產,其應當首先從遺產價值中清償債權人的債務。
2、屬於公司債務,應進行法人變更,由公司承擔債務。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人死亡債務的清償有兩種情形:
1、屬於法人個人債務,欠債人的繼承人若要繼承遺產,其應當首先從遺產價值中清償債權人的債務。
2、屬於公司債務,應進行法人變更,由公司承擔債務。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首先要去公證處對法定代表人已經死亡的進行公證,然後準備以下手續:
1、《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法律依據:《破產法》第2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首先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公司資產與個人資產混同的情況下才會由法定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不存在混同,那麼公司僅以公司的資產償還公司債務,即使判決生效後,對於法定代表人僅能申請限制高消費、失信。
隨著現在法院執行力度的增大,對於老賴也逐漸有更多的限制措施,比如子女的考學,參軍,考公務員都將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