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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表決權有何明確規定

公司法表決權有何明確規定

  《公司法》表決權的規定有: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法的表決權有何明確規定

  公司法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明確規定有: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新公司法分紅有何規定

  新公司法分紅有以下規定: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微信群規定

  1、禁止長期潛水(例如:1周內不說話的),若有,建議改正;   2、成員相互包容,相互監督,禁止有歧視、攻擊、騷擾、過激等不良言行;   3、群內嚴禁釋出任何危害國家利益的言論,禁止涉及黃賭毒等敏感話題;   4、不贊成釋出和轉發未經核實的廣告求助資訊和慈善資訊;   5、群內聊天字型大小及顏色低調為佳, ...

軍婚姻權益保護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第9項指出:“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應按婚姻法第26條規定進行審理。軍人不同意離婚時,應教育原告珍惜與軍人的夫妻關係,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經過做和好 ...

重婚法律規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我國法律將重婚分為《婚姻法》上的重婚與《刑法》上的重婚。   《婚姻法》上的重婚現在則只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即兩次登記結婚的重婚行為,沒有事實上的重婚。   《刑法》上的重婚可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 ...

副處級出國政策規定

  副處級及以上人員屬於公安出入境登記備案人員。申辦個人普通護照需要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護照申請表上簽字蓋章批准。如要因私出國,需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如因公出國,則要看所在單位的需要了,因公出國所有手續均由單位辦理。 ...

腳踏車通行規定

  1、腳踏車與機動車一樣實行右側通行;   2、道路劃分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3、有腳踏車道的,應當在腳踏車道內行駛;   4、沒有腳踏車道的,應當靠行車道的右側(距右邊1.5米內)行駛;   5、有腳踏車道但被佔用無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鄰的 ...

法律對試用期具體規定

  法律對試用期的具體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 ...

遺囑信託法律規定

  根據《信託法》第十三條,設立遺囑信託,應當遵守繼承法關於遺囑的規定。遺囑指定的人拒絕或者無能力擔任受託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選任受託人;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代行選任。遺囑對選任受託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