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的職權,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在法律條規上沒有明確提出,但是從原則上來說是不可以的。如果你將破產公司轉讓給他人的話,新的公司是可以更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司管理人在公司破產程式結束後的十天之內,是需要去原註冊機關進行公司登出的。如果是在法院受理破產但是還沒有宣佈破產前進行了轉讓公司,新的公司是可以更名的。
企業在破產的時候,在企業工傷的員工可以先申報解決工傷待遇問題,在單位破產或者撤銷以及解散進行資產重組變現,土地安置資產分配的時候,優先安排解決用人單位的工傷員工的相關的費用。1-4級的工傷員工,一次性支付員工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本的醫療保險費用。5-10級的工傷員工,一次性支付員工醫療補助和傷殘再就業補助金,並且與單位的工傷保險關係立即斷開終止。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如下:
1、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成立後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2、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在分別編制資產負債 ...
公司破產財產構成範圍: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在破產程式結束時尚未到期的、應由破產企業將來行使的財產請求權等;
4、已作為擔保物的價款超過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 ...
保險公司破產只要被保險人未生故還是可以得到全額賠付的,保險公司即使破產了,由於保險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將註冊資本的20%存入銀行,即保證金,就是當保險公司破產後可優先給付被保險人的賠款,所以不用擔心保險公司破產會影響保險的賠付或折扣等問題。
保監會的設立就是為了保障當風險發生後也不會影響消 ...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進行破產清算,員工的工資和社保是第一賠償物件。法律規定,企業破產清償除破產費用後,第一順序人是職工的工資、工傷醫療補助、拖欠職工社保醫保、國家規定的補償金。第二順序人是一般保險、稅收。第三順序人是普通債權。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
如果理財公司破產清算以後的資產可以抵債,那麼存的錢一般可以追回,如果理財公司破產清算以後的資產不可以抵債,那麼投資者存的錢一般會比較難追回。
目前,理財公司破產以後,投資者可以透過以下兩種方式把錢追回來:
1、報警
理財公司破產以後,投資者可以報警,讓警察立案追查,這樣可能會把錢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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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順序: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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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清算要補稅的,如果有未繳納的稅收,需要去繳納完畢才能進行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