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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最低標準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最低標準

  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需要哪些資料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準備的資料: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影印件,企業程式碼證、法人及參保人員身份原件及影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準確。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公司原已參保,只是增加員工的情況下:只需要現在網上增員,然後填新增員工表格加蓋公章,並提供員工的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公司未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公司員工社保怎麼辦

  (1)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2)如果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未籤勞動合同,還應支付最多11月的雙倍工資。(注意一年的時效)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用人單位未員工社保怎麼處理

  如果是合法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違反了社會保險法與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同時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主張自已的法定權益,也可以向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徵收的部門投訴。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用人單位可以不員工社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對於公司而言是強制性的義務,無論是公司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履行。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

公司員工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公司要給員工上社會保險,公司要準備的材料有: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

員工社保需要什麼資料

  企業給員工交社保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原件和影印件,參保員工身份證影印件,參保人員工資單,公章。   另外,企業在新申請社保登記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   2)營業執照副本、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公司員工補交社保需要什麼資料

  公司給員工補交社保需要資料有:   1,填報《社會保險人員補繳申報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補繳期間的職工勞動合同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3,補繳期間的職工原始工資表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4,補繳期間含工資發放情況的原始會計憑證。 ...

員工社保一般什麼時候

  給員工交社保一般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