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準備的資料: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影印件,企業程式碼證、法人及參保人員身份原件及影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準確。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公司原已參保,只是增加員工的情況下:只需要現在網上增員,然後填新增員工表格加蓋公章,並提供員工的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