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簡稱,指的是由個人擔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一個公司可以由多個股東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個。一個人可以同時擔任兩個或者多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做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簡稱,指的是由個人擔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一個公司可以由多個股東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個。一個人可以同時擔任兩個或者多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做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老闆不是法人。公司老闆是自然人,法人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公司欠債,一般不可以抓法人。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或者有重大過錯給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則法定代表人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