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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場所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擔責嗎

公眾場所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擔責嗎

  公眾場所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致損應擔責。從事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法人、自然人,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經營者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怎樣界定

  安全保障義務是一種法律在綜合考慮了在調整商業活動的秩序中設立這種義務的社會經濟價值及道德需要後依據誠信及公平原則確立的法定義務。具體是指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對消費者、潛在的消費者或者其他進入服務場所的人之人身、財產安全依法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其義務主體為服務場所的經營者,包括服務場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經營者等對該場所負有法定安全保障義務或者具有事實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要擔責嗎

  合同未到期是可以辭職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喝酒醉死同桌人要

  發生喝酒醉死,如果死者是自己自願喝酒醉死的,同桌人不負責任。但如果死者是在同桌人不停勸酒的情況下喝酒醉死的,同桌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則同桌喝酒的人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侵權責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 ...

中介方沒有告知要

  中介方沒有告知要擔責,中介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應當如實向買房人報告房屋的真實情況。因為中介未告知導致最後買房人遭受重大損失,中介公司應當對此負有重大責任,無權要求買房人支付交易居間費用,還應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 ...

出租房內煤氣中毒房東需要

  如果是由於出租人對自己所提供的裝置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等出租人過錯情形導致承租人煤氣中毒的,房東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如果完全是因為承租人自己操作不當等自身過錯原因導致自己煤氣中毒的,則房東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16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 ...

要約撤回後需要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是可以撤回的,撤回要約不承擔責任。   《合同法》第十七條: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

不給撫養費要

  不支付撫養費屬於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我國《婚姻法》規定,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用,上述費用應當和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相適應,所以對於未經雙方協商同意的貴族學校的學費、購買奢侈品的開支等費用一方可以拒絕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 ...

發生高空墜物物業

  高空墜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於物業管理的範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但物業應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 ...

員工違法公司

  公司員工違法如果是職務行為,民事責任由單位負責;刑事責任由本人負責。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後可向員工追償。   另外還要看該員工在公司的地位,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負責人等,而他的行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體現,那可能構成單位犯罪,那單位肯定也要被判處罰金,但是如果因為員工履行公務時侵權,導致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