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公租房租給別人是違法的,切記不要轉租。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住房,是國家針對購房困難群體設立的住房保障制度。申請居住公租房的個人及家庭,通常需要提供經濟困難證明、無住房證明等資料後,才能依照程式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房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不歸個人所有,因此,公租房不能一直住下去,且最長租賃期限不能超過5年。公租房主要為了方便畢業大學生和有住房需要的困難人員提供住房幫助,以價格低廉、配套完善、規劃合理贏得大眾喜愛。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必須辦理好相關退房手續,如果需要續租,則應向主管部門提前申請。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公租房不是公有住房,兩者區別如下:
1、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 ...
1、公租房不能住一輩子。其中《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種,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目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將實行定期複核制度。
2、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
1、公租房可以隨時退。
2、不過在公租房退完之後的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公租房。
3、需退租公租房的個人,需要前往小區所在的公租房管理部門,提出退租的申請並辦理相關的手續,然後將居住期間所產生的租金、水電、物業等費用結算清楚,住房裝置有損壞的,需要修補好,或做出賠償。
公租房的申請並不是那麼容易的 ...
1、公租房每年都稽核。
2、在租賃合同到期前3個月,經營單位會想承租家庭發出期滿通知書,承租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續租意見,然後由管理部門稽核,經稽核透過的家庭,在合同期滿的次月生效,續期期限為兩年。
3、若稽核不透過,管理部門也會發書面通知單,承租家庭不得再續租。 ...
公租房會調查工資,實際申請公租房的條件要求上面,雖然各個城市規定的都不太一樣,但收入時需要符合標準的,工資屬於收入,是會去調查的。公租房也就是指公共租賃住房,這也是屬於國家政策性房屋的一種。而對於公租房收入限制標準是指: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 ...
1、廉租房和公租房都是保障房的一種,都是保障困難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因此只要是符合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租住標準,那麼就可以住一輩子。
2、當然,也不會有人想要一輩子都是困難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一旦稽核標準超過了兩種型別保障房的居住申請要求,那麼就要退租。所以說廉租房和公租房理論上是可 ...
公租房是分攤公用面積的,公租房,即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各種社會主體透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按照相關規定,對於公租房的公用面積分攤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