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後還能貸款買房,但不能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一般來說,公積金是不能用來不能支付首付款,不過在買房以後,購房人能拿著自己的《購房合同》以及購房發票等材料去辦理支取。而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還能貸款買房,但不能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一般來說,公積金是不能用來不能支付首付款,不過在買房以後,購房人能拿著自己的《購房合同》以及購房發票等材料去辦理支取。而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攜帶材料前往公積金管理部開具提取證明,再前往建設銀行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手續即可。
公積金封存以後,並沒有具體規定多少時間能提取,一般離職或辭職以後到新單位工作的,都是轉到新單位的。如果新單位沒有公積金或沒有接手新單位,可以辦理全額提取手續,時間一般要0-2年不等,各地掌握的寬嚴度不一。
提取公積金的手續憑本人身份證和終止勞動關係證明以及公積金賬號,由原單位簽章以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到授權銀行提取。
因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提供身份證、婚姻證明等必要的證件外,不再提供還貸證明、購房或貸款資料。
符合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併購買自住住房或需償還住房貸款的職工可直接辦理銷戶提取,不再轉入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賬戶管理。
已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未滿2年且符合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河北省政府《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均可隨時辦理銷戶提取。不需在集中封存賬戶再管理2年。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公安部門出具戶口登出證明外,繳存職工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境定居證明也可辦理銷戶住房公積金提取。
在繳存職工及配偶、直系親屬重大疾病確診後,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可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
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用於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在還款期內,累計提取額不超過貸款本息和或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