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納基數不含年終獎。
公積金是指住房公積金,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儲存,歸職工個人所有。
1、對於獎金的分配與支付不受法律調整,執行各用人單位的獎勵制度。只要用人單位按制度執行,公平待人,退休前的應享獎金會予以支付,至於支付時間一般是堅持方便退休人員原則。
2、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多數情況下,年底離職也應獲得年終獎,按照在職時間的比例進行發放。但如果用人單位制定了詳盡、完善的獎金制度,明確規定離職人員不滿一週年的,沒有年終獎的話,那就沒有希望了。
此外有些單位會將部分工資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如果拒絕支付這種年終獎,相當於惡意欠薪,離職者不但可以向單位索要年終獎,而且還能要求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91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年終獎的發放時間以及發放金額,如何發放等事項時,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放其年終獎的。 是否發放年終獎,屬於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但是如果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裡有員工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在實踐中,如果勞動 ...
裁員分為合法裁員和非法裁員,支付的賠償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
1、古代官員也有年終獎。
2、宋代的文武百官的年終獎比較少,工資給得比較高,每年的冬至會給他們發年終獎,宰相級別的國家重臣,以及封王大臣等,只有5只羊,5石面、兩石米、兩罈子黃酒,跟東漢時期比起來真的是少得太少了,宋朝的一石是66公升,裝米大概是50公斤,面是30公斤,5石面才是150公斤,兩石米是1 ...
合同到期不續簽不要陪年終獎,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賠償年終獎。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時間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 ...
員工請事假不會被扣除年終獎。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是勞動者應得的待遇,向勞動者支付績效獎金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獎金與其他方式的工資一樣,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透過勞動合同約定、或由用人單位有關制度規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 ...
工傷對獎金或年終獎沒有影響,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 ...
1、如果說公司單位的確已經規定發放年終獎,但又因離職拿不到年終獎的話,按理說並不合理。
2、離職員工認為,年終獎是針對該員工在一年內的工作表現給予的獎勵,如果年前的工作結束了,年後又將是新的一年,那麼這一年與下一年其實是沒有多大關係了,企業應當發放年終獎。
3、當然,年終獎的發放還是要看公司怎麼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