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轉自訴的條件是:
1、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排除侵犯民主權利的案件)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訴:⒈故意傷害案;⒉非法侵入住宅案;⒊侵犯通訊自由案;⒋重婚案;⒌遺棄案;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公訴轉自訴案件範圍是:
1、故意傷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訊自由案;
4、重婚案;
5、遺棄案;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財產罪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以下刑罰的案件。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公訴轉自訴的情形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訴:⒈故意傷害案;⒉非法侵入住宅案;⒊侵犯通訊自由案;⒋重婚案;⒌遺棄案;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公訴轉自訴指的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這種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由於本來是需要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責,只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才給被害人一種刑事自訴的救濟路徑,而不是本質上 ...
公訴轉自訴案件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對於公訴轉自訴的案件,提起自訴的刑事被害人可以撤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 ...
公訴轉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轉自訴的案件有以下八種情形:
(一)故意傷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訊自由 ...
申請轉專業或系的條件:
1、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進入二年級之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2、.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
3、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4、透過轉專業能有利於學生自主學習成材, ...
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房屋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在一定範圍內透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在上海,使用權房轉產權需要滿足的條件就是單位可以根據資產處置規定程式和許可權組織給個人, ...
提起公訴的法定條件是: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2.證據確實、充分。證據是認定犯罪事實的客觀依據;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還必須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 ...
1、參加國考、省考。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級公務員招考,主要崗位設定在鄉鎮,部分崗位為公安幹警、法院、檢察院崗位等。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要去參考,工作年限務必要超過1年。
2、參加各級副科崗位選拔。根據工作需要地級市或者縣政府會面向本地區或者全國,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崗位或副科工作崗位(儲備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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