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海損的原因不同。單獨海損是由所承保的風險直接導致的船、貨的損失,而共同海損是為解除或減輕風險,人為地有意識地採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損失。
損失的承擔者不同。單獨海損的損失,由受損者自己承擔,而共同海損的損失則由受益各方根據獲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攤。
損失的內容不同。單獨海損僅指損失本身,而共同海損則包括損失及由此產生的費用。
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樣。單獨海損只涉及到損失方個人的利益,而共同海損是為船貨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損失
造成海損的原因不同。單獨海損是由所承保的風險直接導致的船、貨的損失,而共同海損是為解除或減輕風險,人為地有意識地採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損失。
損失的承擔者不同。單獨海損的損失,由受損者自己承擔,而共同海損的損失則由受益各方根據獲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攤。
損失的內容不同。單獨海損僅指損失本身,而共同海損則包括損失及由此產生的費用。
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樣。單獨海損只涉及到損失方個人的利益,而共同海損是為船貨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損失
單獨是形容詞帶有少許褒義,獨自是副詞本身並無褒貶,都可以做狀語,但獨自只能指認,單獨既可指人,也可指物。單獨還有不跟別的事物合在一起的意思,獨自沒有這個意思。側重點不同,前一個在強調一個人;後一個在強調個人的強大能力。
作為一種特殊的遺囑,與一般遺囑相比,共同遺囑具有以下特徵:
共同遺囑是合立遺囑人雙方的法律行為。共同遺囑至少有兩個主體的意思表示一致,所以不是單方法律行為,而屬於雙方法律行為。就是說,在訂立遺囑時,或者在撤銷遺囑時,單方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但這種雙方法律行為與一般民事合同又有不同。它不是雙方主體的相對應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是雙方或多方主體確定和追求一個相同的目標,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致,亦即“兩個以上的有著同一內容、同一目的並行的意思表示的一致”。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