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退贓數額是如何認定
共同犯罪中退贓數額是如何認定
首先應該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確定其在共同犯罪數額中應負擔的退贓退賠的份額,然後根據其退贓退賠的具體數額與應負擔份額的比值來衡量該被告人是屬於全部還是部分退贓退賠,並據此確定對基準刑的調節比例。
將共同犯罪的數額作為每個被告人的犯罪數額來認定的,《刑法》做這樣的設計是根據共同犯罪的特點及打擊共同犯罪的考慮。
因為規定退贓退賠的量刑情節更多的是從減輕犯罪的危害後果,彌補損失的角度來考慮的。因此當各被告人退贓退賠數額的總和達到了犯罪數額,此時能夠彌補犯罪造成的損失,就應當認定為是全部退贓退賠。也就可以考慮對各被告人減少基準刑30%。
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認定是什麼
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認定是:
1、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聚眾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共同犯罪數額認定標準
共同犯罪數額認定標準是以犯罪故意所指向的、併為其犯為侵害的總額為標準。其立案標準應以受損總額計算,而不能以分贓所得計算。共同犯罪是一種犯罪的特殊形態,在定罪的時候需要把它作為一個整體,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均指向體現犯罪結果的犯罪金額。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共同犯罪案件中如何認定主犯
主犯包括兩種人:一種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另一種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以外對共同犯罪的形成、實施和完成起決定或者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 ...
不宜認定為共同犯罪的有哪些情形
不宜認定為共同犯罪的情形有:二人以上的共同過失行為造成一個危害結果的;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害行為造成某種危害結果,但有的是出於故意,有的是出於過失;無罪過幫助他人實施故意犯罪的;主觀上缺乏共同實施犯罪的意思聯絡的;超出共同故意範圍之外的實行過限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 ...
搶奪罪中的退贓、退賠如何理解
搶奪罪中的退贓退賠可以作以下理解:
1、犯罪的性質及罪行輕重:退贓、退賠對降低其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有限,應從嚴把握;
2、彌補的程度及數額:全部退贓、退賠的從寬幅度要大於部分退贓、退賠;
3、退贓、退賠的主動程度:退贓、退賠的主動性、積極性體現了悔罪態度,影響從寬幅度。
【法律依據】
根 ...
敲詐勒索的共同犯罪怎麼認定
符合下列標準認定為共同犯罪:
1、敲詐勒索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以上。
2、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
3、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敲詐勒索的故意。
4、各共同敲詐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絡,互為條件。
5、共同敲詐勒索行為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
【法律 ...
貪汙罪共同犯罪如何認定
共同貪汙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的貪汙犯罪行為。
貪汙罪共同犯罪的認定:它有以下特點:一是貪汙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三是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貪汙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貪汙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絡,互為條件;五是共同貪汙 ...
教唆犯是否為共同犯罪
教唆犯是否為共同犯罪應當具體分析:
1、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處罰;
2、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9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 ...
共同犯罪主犯怎樣量刑
共同犯罪主犯的量刑,在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處罰主要分兩種情形。如果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如果是其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