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中的退贓退賠可以作以下理解:
1、犯罪的性質及罪行輕重:退贓、退賠對降低其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有限,應從嚴把握;
2、彌補的程度及數額:全部退贓、退賠的從寬幅度要大於部分退贓、退賠;
3、退贓、退賠的主動程度:退贓、退賠的主動性、積極性體現了悔罪態度,影響從寬幅度。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首先應該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確定其在共同犯罪數額中應負擔的退贓退賠的份額,然後根據其退贓退賠的具體數額與應負擔份額的比值來衡量該被告人是屬於全部還是部分退贓退賠,並據此確定對基準刑的調節比例。
將共同犯罪的數額作為每個被告人的犯罪數額來認定的,《刑法》做這樣的設計是根據共同犯罪的特點及打擊共同犯罪的考慮。
因為規定退贓退賠的量刑情節更多的是從減輕犯罪的危害後果,彌補損失的角度來考慮的。因此當各被告人退贓退賠數額的總和達到了犯罪數額,此時能夠彌補犯罪造成的損失,就應當認定為是全部退贓退賠。也就可以考慮對各被告人減少基準刑30%。
行為人實施職務侵佔罪,雖然事後退贓,但是其犯罪行為已經實行完畢,仍還需要負一定的刑事責任,但退贓這一行為可能會影響具體量刑,可以根據具體情節在量刑上酌情考慮。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為“盂蘭盆節”,也稱“中元節”,有些地方俗稱“鬼節”、“施孤”。
“鬼節”,俗稱“七月半”(有些地區為十三或十四)。俗傳去世的祖先七月初被閻王釋放半月,故有七月初接祖,七月半送祖習俗。送祖時,紙錢冥財燒得很多,以便“祖先享用”。同時,在寫有享用人姓名的紙封中裝入錢紙,祭祀時焚燒,稱“ ...
1、理解
籃球是團隊戰,不是個人戰鬥,在進攻時,沒有好的出手機會,就需要隊友協助來做擋拆,
擋:就是讓隊友擋掉防守你的人,讓你有出手的機會,一般會換防,形成錯位,當換防後,你沒有合適的出手機會,就需要“拆”了,
把球迅速轉移到其他人手中,爭取投籃機會,如果仍然沒有機會就多人擋拆,尋找防守漏洞, ...
經濟學中的稟賦是指消費者初始擁有的資源,或是經濟主體先天所擁有的資源,微觀經濟學是研究社會中單個經濟單位的經濟行為,以及相應的經濟變數的單項數值如何決定的經濟學說。 ...
如果符合緩刑條件,可以適用緩刑,視具體的案情而定。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
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267條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
搶奪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搶奪公私財物的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構成搶奪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透過、7月20日起施行的《 ...
搶劫罪與搶奪罪的不同有:
1、客體要件不同:搶劫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搶奪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搶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財產的行為,劫取公私財物的數額不限;搶奪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公然奪取公私財物 ...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裡所說的國家工作人員與前述貪汙罪中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樣具有特定性和公務(職務)性。
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
1、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2、在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受國有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