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學學科的主要內容包括出版與社會的關係、出版物、出版業、出版物市場、出版人才隊伍建設、出版管理體制、出版法規及宏觀管理和中外出版歷史。
《出版學》是研究出版活動的內在規律、出版與社會的聯絡,探索出版發生、發展的歷史以及在人類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一門應用性學科;它研究的內容是出版物和出版工作的性質和功能、出版工作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出版工作內部各個環節關係、出版工作的市場的關係、出版工作的國際交流、出版工作的原則和法規、出版隊伍建設和出版工作管理。
出版學學科的主要內容包括出版與社會的關係、出版物、出版業、出版物市場、出版人才隊伍建設、出版管理體制、出版法規及宏觀管理和中外出版歷史。
《出版學》是研究出版活動的內在規律、出版與社會的聯絡,探索出版發生、發展的歷史以及在人類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一門應用性學科;它研究的內容是出版物和出版工作的性質和功能、出版工作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出版工作內部各個環節關係、出版工作的市場的關係、出版工作的國際交流、出版工作的原則和法規、出版隊伍建設和出版工作管理。
審判委員會規則主要內容包括審議事項、委員會的權利職責、會議準備和議程等內容。制訂該規則的目的是為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的職能作用,規範審判委員會工作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其中明確審判委員會是本院的最高審判組織,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應當執行。
【法律依據】
《法院組織法》第十六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規定由其管轄的和其認為應當由自己管轄的第一審案件;
(二)對高階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抗訴案件;
(三)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規定提起的上訴、抗訴案件;
(四)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再審案件;
(五)高階人民法院報請核准的死刑案件。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