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的妻子不會淨身出戶,而且法院並不支援淨身出戶。並且出軌也不可以請求賠償,因為出軌並不是法律規定的過錯行為,但是如果雙方協商出軌方淨身出戶,出軌方答應的,法院不阻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男方出軌離婚不會淨身出戶,而且法院並不支援淨身出戶。而且出軌也不可以請求賠償,因為出軌並不是法律規定的過錯行為,但是如果雙方協商出軌方淨身出戶,出軌方答應的,法院不阻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夫妻一方出軌淨身出戶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有前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由此可見,如果一方出軌,甚至達到以他人同居的程度,也只是對無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而不是淨身出戶。 ...
女方出軌可以淨身出戶,但是得是在雙方協議離婚時,出軌方同意放棄所有財產,將自己的財產都給另一方的情況下才可以。否則只能按照法定的程式分割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 ...
“淨身出戶”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實際上“淨身出戶”只是指的是財產分割時“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婚外情、出軌並不在《婚姻法》規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不分或者少分”的法定理由中。只是分割時會照顧女方,所以,出軌或者有婚外情的一方,並不會因此而淨身出戶。 ...
對於不忠方淨身出戶的約定,無論離婚與否,出軌方放棄共同財產的忠誠協議有效。該類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具備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 ...
一方出軌不會影響財產的分割,如果雙方同意,男方可以淨身出戶,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
婚內出軌不能讓過錯方“淨身出戶”。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
婚前協議中約定一方出軌就淨身出戶一般來說是有效的,對雙方要都約束力。一般會採取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承認協議有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