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分公司是相對於總公司而言的,是被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
分公司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在法律上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承擔。
子公司是相對於母公司而言的,是指達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持有或透過協議方式受另一公司實際控制。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以自己名義開展活動,承擔責任。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分公司是相對於總公司而言的,是被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
分公司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在法律上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承擔。
子公司是相對於母公司而言的,是指達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持有或透過協議方式受另一公司實際控制。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以自己名義開展活動,承擔責任。
1、是否具備法人資格
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沒有獨立的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沒有自己的股東、註冊資本和法人代表,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也有自己的股東、註冊資本、法人代表,對外以自己的名義活動。
2、是否以自身的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時作為本公司的財產而計入本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由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承擔責任。
子公司擁有獨立的財產,以自身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而母公司只是作為最大股東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的經營債務承擔責任。
3、是否與設立公司一樣履行設立程式
分公司由本公司依法設立,所謂“依法”是指分公司的設立只是在當地履行簡單的登記和管理手續即可,即無須透過一般公司設立的法律程式。
子公司是獨立公司,按照採取的公司形式,按照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式設立。
4、是否直接控制
分公司由總公司直接控制,子公司不由總公司間接控制。
1、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
3、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
4、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承擔債務的責任方式不同,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
5、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