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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提起訴訟離婚

分居多久可以提起訴訟離婚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能確定是否有夫妻感情是不能提出離婚的,婚姻也不會自動解除。如果起訴到法院離婚,分居滿2年,法院會支援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提起訴訟離婚多久可以判

  適用簡易程式的一般三個月之內判決;適用普通程式的一般六個月之內判決,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161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婚姻關係只能透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

  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的理由,但是夫妻分居必須是滿兩年的才可以離婚,並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兩年的。   而不是因為工作、學習、戶口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擁擠等客觀原因,並且,夫妻關係確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 ...

夫妻之間分居多久就可以離婚

  夫妻之間分居多久都不能算離婚。《婚姻法》只規定了兩種離婚程式,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和到法院訴訟離婚。   雖然夫妻之間分居兩年是離婚的條件之一,但是想要離婚前提必須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且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雙方一方要求離 ...

夫妻雙方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有雙方協議離婚,然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或透過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兩種方式,沒有自動離婚一說,無論夫妻雙方分局多久,婚姻關係都不會自動解除。如果有證據證明因感情不合,分居滿2年,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經調解無效,應當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

夫妻分居多久能申請離婚

  夫妻分居兩年後可以申請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有傳票嗎

  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是有傳票的,法院一般會在收到起訴書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送達回證等材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

分居多久自動判離婚

  分居兩年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分居兩年不能自動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

分居多久可以辦離婚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起訴離婚的,法院會支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的,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