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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傷情鑑定時間是多久

刑事傷情鑑定時間是多久

  刑事傷情鑑定時間:

  《公安機關鑑定工作規則》第34條規定:鑑定機構應當在受理鑑定委託之日起七日內作出鑑定意見,出具鑑定文書。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18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申請交通事故傷情鑑定時間是多久

  申請交通事故傷情鑑定時間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併發症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進行傷殘傷殘。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各方當事人接到傷殘評定書後,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15天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後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鑑定時間多久

  申請工傷認定鑑定時間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 鑑定時間多久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 ...

勞動能力鑑定時間多久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 ...

交通事故傷情鑑定時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傷情鑑定時效是3年,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對於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甚至需要後續治療的,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

交通事故責任鑑定時間多久

  根據交警部門規定,一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要在10日內完成。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多久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多久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有人員受傷,什麼時間做傷殘鑑定比較合適是當事人面臨的一個常見問題。很多當事人治療結束出院後,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做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會比較合適;也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做傷殘鑑定,還是委託律師還是起訴到法院後再申請做傷殘鑑定;更不瞭解傷殘鑑定機構的資質和保險公司對該傷殘鑑定機構鑑定的結論是否認 ...

傷情鑑定程式和時間

  一、傷情鑑定程式是:   1、委託;   2、受理;   3、初次鑑定;   4、複核鑑定;   5、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鑑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鑑定後,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一、傷情鑑定時間依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