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搞清,人釋放出來,是不是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了,如是,則案件根本還沒有結束;如果確實是案件撤銷了,原則上,刑事拘留是沒有賠償的;在特定情形下,如果是違反法律規定執行拘留的,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刑拘的最長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執行機關超過三十天不放人,那麼就屬於違法,而且不作出其他決定的繼續拘留的,嫌疑人或者屬可向公安機關的上級部門進行申訴,要求釋放或者是變更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是針對現行犯或重大的犯罪分子,在法定緊急的情況下進行的一種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26天沒放人不一定是報批捕,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7天,如果在37天內檢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機關應該立即釋放或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電信詐騙檢察院批捕後如果證據不足會放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 ...
實踐中刑事拘留期滿後放人的情況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經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或者證據不足的,予以釋放,另外一種情況下是在專業刑事律師的幫助下采用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這種非羈押性的措施,除上述情況外大部分被轉為逮捕繼續羈押在看守所。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 ...
1、證據不足,怎麼結案的問題,分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不同的三種情況。
2、在偵查階段,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3、在審查起訴階段,對於二 ...
緩刑,全稱刑法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
根據《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一審判決緩刑後,檢察院未抗訴的 ...
派岀所刑事拘留正據不足需要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如果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
1、證據不足,怎麼結案的問題,分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不同的三種情況。
2、在偵查階段,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3、在審查起訴階段,對於二 ...
拘留以後,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個月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在稽核後會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如果檢察院認為證據還不夠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額決定,那麼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也就是說不批捕的話馬上就要放人。變更強制措施以後,公安機關認為檢察院做出的決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