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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緩刑多久放人

刑事案件判緩刑多久放人

  緩刑,全稱刑法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

  根據《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一審判決緩刑後,檢察院未抗訴的,判決之日起十日後釋放。二審判決後就可以辦理手續放人了。

刑事拘留證據不足多久放人

  在刑事拘留期間如果證據不足,可以將拘留改為取保侯審或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案件判緩刑的話能判多久

  1、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於兩個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的時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5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


檢察院抓扣留多久

  檢察院抓人扣留最遲3個月放人,檢察院自偵案件,要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14天,提前批准逮捕,批捕後還有2個月的偵查期限,偵查終結後向公訴科移送案卷,公訴科有一個月審查期限,再到法院有2個月審判期限,至遲不超過3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 ...

刑事拘留因證據不足怎麼補償

  首先要搞清,人釋放出來,是不是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了,如是,則案件根本還沒有結束;如果確實是案件撤銷了,原則上,刑事拘留是沒有賠償的;在特定情形下,如果是違反法律規定執行拘留的,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 ...

刑事拘留37天不怎麼辦

  刑拘的最長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執行機關超過三十天不放人,那麼就屬於違法,而且不作出其他決定的繼續拘留的,嫌疑人或者屬可向公安機關的上級部門進行申訴,要求釋放或者是變更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是針對現行犯或重大的犯罪分子,在法定緊急的情況下進行的一種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

取保候審在看守所究竟多久

  取保候審申請幾天後可以出看守所,當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的,三日內會作出決定,若同意,則立即可以出看守所。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 ...

刑事案件批捕後多久開庭

  一般來講,批捕到法院開庭,大約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

刑事拘留26天沒是報批捕嗎

  刑事拘留26天沒放人不一定是報批捕,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7天,如果在37天內檢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機關應該立即釋放或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 ...

檢察認為不批捕後多久

  檢察院不批捕,最長37天放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