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逮捕偵查沒有期限限制,但犯罪嫌疑人在偵查中被逮捕的偵查有期限限制。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偵查羈押期限之內。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內偵查終結案件。
有關刑事案件沒被批捕會判刑,沒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話,公安還是會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話還是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後判刑。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六十一條,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刑事案件不立案的情況下有兩種解決方式,1、取得不予立案通知書後,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如果公安機關仍不服複議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2、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申請立案監督,經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本轄區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3、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刑事案件不賠償的處理方式有:1、有能力賠償而隱瞞財產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被告財產進行調查,發現財產後,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2、確實無力償還的,可以協商分期清償賠償款;3、沒有勞動能力、生產困難的無法償還的,法院可能會終結賠償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
刑事案件的結案與是否年底沒有必然關係。刑事案件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完成結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 ...
刑事案件不起訴的情形包括: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 ...
刑事案件公安逮捕的意思是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製作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併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准,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
我國的公訴機關是人民檢察院,對於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控告。
第一種: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也就是自訴案件)包括:
1、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
第二種情形:人 ...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沒有批捕也可能會被判刑的。沒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話,公安還是會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話還是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後判刑。 ...
刑事案件服刑後可以找工作,按照法律規定和實踐,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完全恢復作為一個公民的基本權益。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在生活和工作中不得受到任何歧視。《監獄法》第三十七條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