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過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加;
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受到過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加;
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會影響子女,主要影響子女上高消費的私立學校。對本人的影響是比較大的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隻能選擇二等以上艙位等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就是說會影響子女上高消費的私立學校。
1、父母徵信黑名單不會影響到子女,如果嚴重到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麼,會影響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也不能出國留學,其他高消費的行為也會被限制。
2、不過,如果子女已經成年,成為經濟獨立的個體後,父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他們的影響就沒有了,但難免會受到各種輿論非議。
3、個人徵信其實就是一個人在經濟領域的身份證,進入徵信黑名單後個人及家庭的信貸行為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