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父親犯罪會影響子女。父母子女關係是因為身份關係而存在的,而這個關係不像夫妻關係一樣可以消除的,這種關係是無法消除的,因此即使離婚後,父母子女關係依舊還在,父親犯罪的,對孩子考公務員的政審有影響,其他的方面影響不大。
法律依據: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離婚後父親犯罪會影響子女。父母子女關係是因為身份關係而存在的,而這個關係不像夫妻關係一樣可以消除的,這種關係是無法消除的,因此即使離婚後,父母子女關係依舊還在,父親犯罪的,對孩子考公務員的政審有影響,其他的方面影響不大。
法律依據: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會影響子女,主要影響子女上高消費的私立學校。對本人的影響是比較大的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隻能選擇二等以上艙位等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就是說會影響子女上高消費的私立學校。
1、父母徵信黑名單不會影響到子女,如果嚴重到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麼,會影響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也不能出國留學,其他高消費的行為也會被限制。
2、不過,如果子女已經成年,成為經濟獨立的個體後,父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他們的影響就沒有了,但難免會受到各種輿論非議。
3、個人徵信其實就是一個人在經濟領域的身份證,進入徵信黑名單後個人及家庭的信貸行為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