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刑事申訴審查必須公開嗎

刑事申訴審查必須公開嗎

  刑事申訴審查不是必須公開,具體視情況而定。對於案件事實、適用法律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較大社會影響等刑事申訴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適用公開審查程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二)申訴人不願意進行公開審查的;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

  (四)具有其他不適合進行公開審查情形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第二百八十五條

  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刑事案件就必須坐牢嗎

  刑事案件不一定必須坐牢,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需結合案件情況具體分析。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若檢察院不予起訴,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處罰,就不用坐牢。

  刑事案件(xíngshìànjiàn)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刑事申訴期限二年嗎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由此可見,刑事案件申訴有期限,刑事申訴的時間是2年內。

  2、當事人對刑事案件申請申訴的,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

  3、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屬於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


刑事申訴要交訴訟費

  刑事申訴受理機關不收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 ...

法院審查刑事申訴要開庭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些申訴案件是不需要開庭而作出決定的,例如一些對強制措施不服的案件,而有些申訴案件需要開庭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 ...

刑事申訴要全案審查

  刑事申訴是指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以及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含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申訴。   不一定,如果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對民事部分不服上訴,只是審查民事部分,不會全案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 ...

刑事申訴的要交訴訟費

  刑事案件上訴法院是不收費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收取訴訟費。刑事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收費。 ...

能延長刑事拘留審查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在司法實踐中,執行規定時,能在三日內提請批准逮捕的在 ...

刑事申訴書是給上一級法院

  刑事申訴書,是指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時製作並使用的文書。   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三條的規定,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 ...

專利申請成功後就必須公開

  專利制度的核心就是以公開換保護,因此要獲得專利授權必須公開技術方案。專利保護是透過專利法來實現的,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否則屬於專利侵權,是違法行為。專利保護具有地域性,比如在中國大陸獲得的專利權,範圍之外不受保護。對專利進行改進,如果新的技術方案與原專利相比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