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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罰金由誰執行

刑事罰金由誰執行

  第一審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指明瞭罰金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即一審法院執行。

  這就明確了罰金的執行主體是第一審人民法院。

  《刑法》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人身保護令由誰執行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由作出的法院執行。

  第三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複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沒收財產由誰執行

  沒收財產的判決,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九條: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第六十條: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行政強拆執行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法律依據】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強制拆除違法建築的執行機關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

行政處罰決定執行

  行政處罰決定可以由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授權實施行政處罰、委託實施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

判刑後的罰金

  一般判刑後,正常情況下,法院判決罰金應當由被告人自行繳納,因此被告人繳納罰金是應盡的義務。但被告人一般都在監獄裡,不方便繳納罰金,故一般是有被告人的近親屬來代為繳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 ...

安全行政處罰執行

  安全行政處罰由行政機關執行,享有行政處罰權、能夠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行政機關;   2、必須具有外部管理職能;   3、必須取得特定的行政處罰權;   4、必須在法定的職權範圍內實施。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受委託的組織必須在授權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 ...

刑事罰金刑的執行要注意什麼

  (一)罰金刑的執行由何部門承擔應予明確。   (二)罰金刑如何強制追繳。   (三)罰金刑執行的法律文書亟待規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規定,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 ...

一般無期徒刑執行

  一般情況下是由監獄主管部門來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監獄法》第二條,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

判處拘役執行拘役可以保釋嗎

  根據《刑法》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