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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司法解釋管轄是什麼

刑訴法司法解釋管轄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對於管轄問題的規定有: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由原審地人民法院管轄;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罪犯在脫逃期間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在犯罪地抓獲罪犯並發現其在脫逃期間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併案審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於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

刑訴法迴避司法解釋適用哪些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迴避制度的人員包括:

  (1)審判人員。審判人員指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

  (2)檢察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2條的規定,應當迴避的檢察人員包括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助理檢察員。

  (3)偵查人員。包括具體偵查人員和對具體案件的偵查有權參與討論和做出決定的負責人。

  (4)參與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非法拘禁司法解釋

  關於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釋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也就是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罪。


猥褻兒童罪司法解釋

  這裡所說的“猥褻”,主要是指以摳摸、指奸、雞姦等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兒童的行為。考慮到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的認識能力,尤其是對性的認識能力很欠缺,為了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構成猥褻兒童罪並不要求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進行。   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行為,就構成了本款規定的犯罪。本款在實際執行中應當注意區分 ...

虛開發票罪司法解釋

  虛開發票罪是指為了牟取非法經濟利益,違反國家發票管理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和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票發票以外的發票行為。我國《刑法》規定,第205條之一,虛開本法第205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 ...

重婚罪司法解釋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   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指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二是事實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事實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 ...

房屋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有:   1、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2、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司法解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司法解釋如下:如果員工非因工患病,且經治療後也不能從事之前的工作的,該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如果員工因為自己的能力問題,且經過就職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其所在企業也可以解僱該員工。但是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都需要額外支付一筆補償費用,且不低於該員工的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 ...

遺忘物盜竊司法解釋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盜用他人公共資訊網路上網帳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因此,當遺忘物作 ...

職務犯罪司法解釋的內容是怎樣的

  職務犯罪司法解釋的內容是明確貪汙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數額標準,貪汙罪、受賄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分別是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