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另外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另外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法院下達執行通知書後,被執行人應當按執行通知書載明的時間和數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超過執行通知書載明的時間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2、法院可以採取的強制執行措施包括:凍結、劃撥銀行存款;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車輛、房屋、股票、基金等財產;罰款、拘留等。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罰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離婚判決下來後一方拒不執行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