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不還不能搬他家東西。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透過法院訴訟來解決,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勝訴後,對方還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實際上在大部分情況下,只要雙方當事人透過協商處理同意搬走他人的物品,可以進行償還債務的話那麼是可以搬的,但是如果在他人未同意的情況下,用他人的物品來進行債務償還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別人欠錢不還不能搬他家東西。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透過法院訴訟來解決,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勝訴後,對方還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實際上在大部分情況下,只要雙方當事人透過協商處理同意搬走他人的物品,可以進行償還債務的話那麼是可以搬的,但是如果在他人未同意的情況下,用他人的物品來進行債務償還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一般情況下,借貸糾紛案件屬於民事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不可以報警處理。
“欠錢不還”一般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了債權債務關係,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這種基於私法關係產生的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公安機關治安調解的範圍一般包括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且需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債務糾紛去法院訴訟是最適合也是最有效率的解決途徑,透過起訴取得勝訴判決之後,再申請強制執行,即可實現債權。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規範》第三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治安調解。
1、對於欠債不還的,你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並且在訴訟時效以內。
2、證據包括欠條、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影印等加工。
3、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兩年內就可以。
4、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債務人惡意拖欠的還可以拘留。債務人去世的,可以從其遺產中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