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需要經過訴訟程式,做出判決確認債權債務關係以後,進入執行程式。對方如果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執行人才能申請法院將拉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一般情況下,借貸糾紛案件屬於民事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不可以報警處理。
“欠錢不還”一般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了債權債務關係,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這種基於私法關係產生的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公安機關治安調解的範圍一般包括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且需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債務糾紛去法院訴訟是最適合也是最有效率的解決途徑,透過起訴取得勝訴判決之後,再申請強制執行,即可實現債權。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規範》第三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治安調解。
我國的國仲裁法規定,如果老賴欠錢不還,那麼債權人就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提供老賴的財產線索。法院收到強制申請後,會採取強制性的執行措施。例如:查封車,或者是查封房子等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如果老賴名下沒有可被執行的財產,那麼法院會暫時中止執行,等老賴有財產時再重新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如果債務人當初在借錢時提供了保證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如果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保證人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債務人不歸還到期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歸還,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歸還。也就是說,債 ...
別人欠錢不還不能搬他家東西。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透過法院訴訟來解決,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勝訴後,對方還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實際上在大部分情況下,只要雙方當事人透過協商處理同意搬走他人的物品,可以進行償還債務的話那麼是可以搬的,但是如果在他人 ...
判斷唯一住房是否可以執行,需要識別唯一住房是否屬於生活所必需住房,屬於則原則上不能執行,不屬於則可以執行。
唯一住房可以強制執行的情形有:
1、被執行人子女有足以保障被執行人生活必須的居住房屋。
2、執行依據生效之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而轉讓其名下的其他房產的。
3、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 ...
欠錢不還超過三年是依然可以起訴的。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並不影響當事人的起訴權,當事人依然可以提起訴訟,但是如果對方當事人在訴訟中提出了訴訟時效抗辯,原告可能會有敗訴的風險。此外若債權人在三年裡有向債務人主張過債權,要求其履行債務則會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 ...
不可以,可以訴訟進行解決。在債務糾紛中,如果遇到對方欠債不還,一定要透過訴訟等合法渠道進行解決。私扣對方車輛等財物屬於違法行為,不但不利於問題的解決,還可能因此產生新的糾紛,自己也要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微信上的聊天資訊屬於電子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電子資料包括五大類:
1、網頁、部落格、微部落格等網路平臺釋出的資訊;
2、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訊、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訊資訊;
3、使用者註冊資訊、身份認證資訊、電子交易記錄、通訊記錄、登入日誌等資訊;
4、文件、圖片、音 ...
借款人透過微信方式借款,但不償還的,解決辦法有:
1、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2、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