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內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政治權利包括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意思是終身沒有以下的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
我國《刑法》第57條第1款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剝奪政治權利終生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終身不得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此權利被終生剝奪。
政治權利包括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4年的意思是,剝奪犯罪嫌疑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四年。
政治權利包括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 ...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中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四條 ...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
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
根據《刑法》第54條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下列四項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 ...
"死刑"是指公民因嚴重違反刑法而進行的處罰,"剝奪政治權利”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
對一些犯罪分子附加或單獨適用剝奪政治權利,主要原因有:
1、對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為此類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觀惡意強、社會危害極大;
2、對被判處死刑 ...
我國《刑法》在規定了五種主刑外,還規定了三種附加刑,即罰金、剝奪政治權利以及沒收財產。附加刑可以與主刑附加使用,也可以單獨使用。
剝奪政治權利,顧名思義,就是限制政治權利的行使。憲法賦予每個公民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結社自由等政治權利,將這些權利剝奪,顯然是一種懲罰性的措施。
政治權利的意義是重大 ...
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期限的計算從判決生效時計算。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從主刑管制判決生效之日起與管制同時計算。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限屆滿和判處無期徒刑減刑後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從主刑執行期限屆滿或者自假釋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法》第 ...
嚴重,剝奪政治權利是非常重要的刑罰制度,處罰程度深,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往往會失去相關的政治權利,無法參與相關的政治生活,嚴重影響個人的生活。對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