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退市標準如下:
1、連續虧損4年,或在被暫停上市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首個年報;
2、近兩年淨資產為負;
3、審計報告為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
4、6個月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5、未在法定期限3個月內披露年報或中報;
6、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7、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8、暫停上市後6個月仍不符合上市條件;
9、被法院宣告破產或公司因故解散;
10、36個月內3次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
創業板退市標準如下:
1、連續虧損4年,或在被暫停上市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首個年報;
2、近兩年淨資產為負;
3、審計報告為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
4、6個月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5、未在法定期限3個月內披露年報或中報;
6、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7、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8、暫停上市後6個月仍不符合上市條件;
9、被法院宣告破產或公司因故解散;
10、36個月內3次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
創業板連續虧損4年,或在被暫停上市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首個年報就會被退市,另外近兩年淨資產為負、審計報告為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等情況也會被退市。
創業板退市標準如下:
1、連續虧損4年,或在被暫停上市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首個年報;
2、近兩年淨資產為負;
3、審計報告為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
4、6個月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5、未在法定期限3個月內披露年報或中報;
6、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7、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8、暫停上市後6個月仍不符合上市條件;
9、被法院宣告破產或公司因故解散;
10、36個月內3次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淨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淨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佈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髮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